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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2023年南京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2023-10-17 17:12:41 | 小编

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

学校概况

南京理工大学是江苏省第一个创办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高校,也是国内较早兴办社会工作专业的28所院校之一。我校社会工作专业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首个特色专业,2019年获批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南京理工大学于2010年获得社会工作硕士(Master of Social Work,简称:MSW)专业学位授予权,已培养300余名研究生,在校研究生287名。我校社会工作硕士长期致力于社会工作实务的研究与实践,专业特色鲜明,办学定位合理,为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培养了一大批社会工作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对地方社会改革与创新发展发挥了较好的引领作用。

招生专业

初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二

(3)社会工作原理(4)社会工作实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2023年南京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图1)


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 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2023年南京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图2)


初试

1. 准考证:考生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复试

1.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

2.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验(实践)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其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报考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4.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学制、学费及奖助

1.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43200元/生·学年,中法工程师学院4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学费标准为:公共管理硕士(MPA)6万元,社会工作(MSW)6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13.8万元,会计硕士(MPAcc)12.8万元,法律硕士(非法学)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6万元,工程管理硕士(MEM)9.8万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均为4.5万元。

3. 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录取

1. 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创新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6月发放。

3.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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